此次受检的建筑是陕西省咸阳市的钢结构广告牌,其在建筑顶层搁置,为查明受检广告牌结构现状及其可靠性,委托方委托我院对该广告牌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八十五条规定:“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,有其他责任人的,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。”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四条规定:“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倒塌、脱落、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,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。”
根据《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GB50144-2008的规定,此次受检的广告牌的结构可靠性等级综合评定为“一级”,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能满足安全的要求。
您正在向检测专家团队咨询问题